8月30日,区政协召开十三届八次主席(扩大)会议,围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议题开展专题协商。区政协主席刘玲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林云飞,区政协副主席吴德厚、姚燕玲、许芸,党组成员金波,秘书长刘忠青,区城建局和区政协办公室、研究室、各专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区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会前,区政协人资环委联动谷里街道政协工委按照“界别+地域”履职模式,组织部分区政协委员和城建、城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视察调研了位于砂之船的科技创业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商务中心和位于江苏软件园的2020G35房地产项目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座谈。
会上,区城建部门负责同志通报了我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有关情况;听取区政协人资环委关于前期调研情况的汇报。
2018年,我区启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2019年,在全市率先建成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项目,开展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2020年,推进完成5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企业提档升级;2021年,全面推进建筑工地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截止目前,我区共对202.1万吨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其中拆迁垃圾139.16万吨、施工垃圾26.3万吨、装修垃圾36.64万吨。2019年-2021年,在省对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高质量考核中排名均居新五区之首。
区城建局局长 易强
通报我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区政协委员、南京玖玖和广告装饰亮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端木风雷
建议引入信息化管控系统优化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全面规范及监督建筑垃圾从产生、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再生利用等各环节的实施行为;明确江宁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付费机制,以产废者付费机制为基础,综合考虑运营企业的运营成本,设定一个固定的付费机制;明确项目用地选址及使用模式,在场地建设手续上给予政策支持。
区政协委员、城建集团副总经理 李中科
建议加强源头管理,建立统一回收体系,明确建筑企业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回用等方面的责任,同时建立建筑垃圾减排体系,鼓励和奖励建筑垃圾零排放,推广装配式建筑等。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成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建筑垃圾管理全过程,多部门统一协调解决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同优化营商环境。
区政协委员、平达绿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苏瑜
建议提高政策支持,相关部门协同制定对企业和建筑垃圾处置部门均有积极性的政策和制度,并在土地、规划、环保要求、装备制造要求、处置费、再生产品应用、税收减免、金融、财政、新技术推广、资源化补贴等方面给予明确的政策规范和激励机制。
江苏远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康在远
建议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收费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结合装修垃圾中不可利用轻物质处置情况,制定合理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收费标准,以此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林云飞表示,将认真听取采纳委员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政策支持的力度,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筑资源化利用经验;提升产业培育速度,启动淳化、滨江永久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项目建设,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在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环评核准等方面进行支持;加大行业监管强度,加强资源化利用企业管理,积极推广绿色建筑的建设方式,规范项目拆迁施工管理工作,完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