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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09-10-22 14:46:34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届次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编号
109
类别
A
提案人
龙治
附议人
 
主办
建设局
协办
 
处理状态
已办
 
案由
在加快城市建设步伐过程应优先考虑城中村的改造建议
摘要
    2009年在“扩内需”中将迎来新一轮的大建设,江宁区作为一个新市区,城市建设任务固然重要。即拆迁改造老城区又要建设滨江新城、空港新城、汤山新城以及两大园区。但是,个人建议在新城建设与东山旧城区的改造应统筹兼顾,全盘考虑。从战略上讲新城的建设肯定会扩展江宁城区的空间,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但从拉动内需的成效来看优先、着重建好东山老城区应该相对产生更直接、更广泛的需求拉动和资金的函数效应。
    因此,建议除了扩宽改造同夏路、文靖路等“三横纵”道路改造,以及河定桥等“城中村”成片改造。全年“双拆”面积应由96万㎡再增加20%左右,即120万㎡。要下决心制定计划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所有“城中村”进行控制性规划,明确功能后,在容积率等经济指标给予空间来吸引投资大。这样政府铺垫,市场化运作,开发商承担模式定能加速旧城区的改造,使东山城市的城市功能加大提升,成为江宁新市区的现代中心区。
 
答复
龙治先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在加快城市建设步伐过程应优先考虑城中村的改造”建议一文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城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十分赞同并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宁区城市建设总体的规划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区委、区政府已经启动实施了城中村改造建设方案,尤其是对老城区的城中村改造,2008年对新河村及骆村等地块进行了改造拆迁,2009年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城中村拆迁改造力度,将实施府前三期、外港河、河定桥等地块拆迁改造,拆迁面积近60万平米,预计拆迁资金达46亿元。目前,正在办理各地块拆迁前期的相关手续。根据规划要求和发展的需要,我区将采用分时分片的改造方案,循序渐进的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着力提升新江宁、新市区的品位及整体形象。不知您对我们的答复是否满意,真挚地希望您对我们的城市建设提出更多、更好地意见和建议。
    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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