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提案聚焦 > 提案选登 > 正文
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09-10-17 13:35:31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20号提案的答复
届次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编号
020
类别
A
提案人
陶源
附议人
 
主办
交通局
协办
 
处理状态
已办
 
案由
关于提高农村水泥道路建设标准的建议
摘要
    居住在偏远农村的百姓,近年来虽然通了水泥路,可由于道路狭窄,大车行车较难,如果遇到火情、病重时急需“119和“120急救车时,进村就比较困难。
    建议:在规划建设农村道路中,要尽量加大资金投入,使道路按照一定宽度和标准建设,切实解决这些尴尬事的发生。
 
答复
陶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水泥道路建设标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提案,我们十分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目前,我区农村水泥路主干道以四级路为主,其它地区也同样如此。提高农村水泥路建设标准是我们一直想努力的结果,但这涉及到大量的征地拆迁和建设成本的增加,对于大多数街道、村(社区)来说,无疑会增加更大的工作压力和资金压力。
    为了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提升农村水泥路的技术标准,今后我局将更加注重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我们着重加强引导,力求高标准建设或改造农村水泥路;
    二是我局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在去年推动各街道对200余公里的农村水泥路实施了标准化建设,对现有路况进行了提档升级,填筑路肩、增设会车点,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道路标准,下一步继续做好;
    三是我们将根据相关规划,继续积极推动各街道逐步对通往居民集中居住点的道路进行拓宽改造,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以上答复,请您给予支持。谢谢!
    南京市江宁区交通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首  页    |    管理登录    |    联系我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江宁区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69号
苏ICP备15052943号-1